创新:
企业信息发布系统
为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加强公司营销信息、产品信息发布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信息结构系统
公司信息包括公司网站、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经营资料及照片、信息群发、微信群发、邮件群发、论坛发帖、淘宝以及阿里巴巴等经营性网站产品发布与更新等业务所涉及的内容。
二、信息发布规定系统
1、公司的所有对外宣传信息,由销售部门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2、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和公司相关的各类信息。
3、除指定发布信息的部门外,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字等内容),必须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
4、信息发布平台由销售部负责管理与监督,所有发布内容须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并批准。
5、发布信息内容要求以简单、表述清晰为原则,杜绝过多的修饰语句,避免使用夸大性宣传语和广告语。
6、信息的起草、审核: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由本部门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信息的审批: 经审核后的信息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签字后对外予以发布。
8、信息的删除与更改: 因各种原因需要删除或更改的信息,由信息起草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将信息予以删除或更改。
9、所有的发布信息者发布的同题材的内容要保持标准性和一致性,不得有明显性差异。
10、对需要注册的网站,统一使用公司名称作为用户名,需要上传头像的,以公司logo作为头像,对于登陆密码尽量使用统一密码。密码要做到妥善保管,不得对外泄露或遗失。需要添加联系方式的,须留有公司的联系方式。
三、公司信息控制与监督系统
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 ;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3、损害公司的荣誉和利益的信息;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5、破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的信息;
6、散布谣言和传播假新闻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公司网站信息维护系统
1、公司网站维护人员要保证网站正常运行,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一次,微信和QQ群要做到持续性登陆,要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刷新与更新,以保证信息的效果和作用。
3、信息发布人员对于所发布的信息要及时跟踪,对反馈与回复的信息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4、每天在所注册的论坛、门户网站等要保持至少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