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为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系统。
一、适用范围系统
1、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即称为本公司员工),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系统办理。
2、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及试用、实习人员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系统办理。
3、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所有人事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员工档案应包括员工在本公司所有人事经历事项。员工档案不得随意对外泄露。
二、人才选聘系统
1、本公司全部从业人员均采用聘用制。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2、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行政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聘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行政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聘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7、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三、员工规范系统
1、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2、员工应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不得将违禁品、危险品及其它公司规定不得带入公司的物品带入工作场所;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公司所有场所的环境卫生;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
四、员工分配系统
1、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为准绳,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公司薪酬和福利以激励员工发挥积极作用为出发点,对员工的奖励包括货币和实物,也包括其它方式,如带薪休假、旅游、出境考察、家属福利等等。
3、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补贴等。公司给予员工一定的交通、话费等补贴,并根据员工业绩情况发放奖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由其自理。
5、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